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通告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来源:   时间: 2024-02-29 09:51:48

  构成消防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为维护公共安全,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2月28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公民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入户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点应当与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社区(村),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通告》提出,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社区(村),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公民发现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12345”举报电话。

  通告明确,对违反通告行为,涉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违规充电等构成消防违法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因违规充电行为引发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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