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地须设置孕产妇定点医院

来源: 四川在线  时间: 2020-02-14 15:00:37
  2月11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和儿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做好我省孕产妇和儿童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鼓励采取居家办公、调休等方式

  加强对孕产妇关爱保护
 
  通知明确各地要强化各相关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家庭及个人对孕产妇和儿童的疫情防控责任,细化孕产妇和儿童的宣传教育、家庭关爱、职业防护、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等措施。
 
  其中,宣传、广电、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服务阵地和专家优势,利用网上孕妇学校、网上问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孕产妇、儿童及其照护者的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对处于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妇女灵活安排工作,鼓励采取居家办公、远程办公、调休等方式加强对其关爱保护。
 
  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孕产妇

  实施“一人一策一案”管理
 
  通知要求强化有风险孕产妇的登记和追踪。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和发热等临床表现的孕产妇的监测和筛查,对有风险的孕产妇提出医学隔离观察建议。妇幼保健院要建立辖区内隔离医学观察、疑似或确诊孕产妇管理台账,落实专人加强追踪管理和转诊协调,为处于医学观察隔离期,如接近预产期或因合并症、并发症需住院治疗的孕产妇提前安排好具备隔离防护条件的助产机构,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及时做好相应收治准备工作。
 
  强化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孕产妇的“一人一策一案”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疾控机构、助产机构和妇幼保健院共同做好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孕产妇的专案管理,落实“一人一策一案”管理。

  设置孕产妇定点医院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区“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和局部流行区”四类疫情分级,制定孕产妇和儿童安全管理资源储备调配应急预案,加强资源筹备,确保机构、床位、人员和物资到位。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孕产妇救治能力建设。各地要将定点医疗机构中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具备隔离和产科、新生儿科救治条件的助产机构作为疑似或确诊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定点医院(简称“孕产妇定点医院”),设置隔离病区或隔离病房、负压病房或负压手术室,保障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收治。孕产妇定点医院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据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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