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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你的方便碾压了文明的斑马线
[巴中文明网]    发布日期:2017-05-04 14:48:19    来源:巴中文明网    

别让你的方便碾压了文明的斑马线
 

 

 

  二维码被刮

  自4月22日共享单车进入我市以来,越来越受到市民欢迎。然而,在为市民低碳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对共享单车的破坏、私占等行为也相继出现。哪些行为已构成违法?哪些行为将面临刑责?记者就共享单车有关法律问题采访了董海军律师。

  情形一 换贴二维码市民被骗90余元 

  谈起被共享单车上假二维码骗的经历,市民张先生至今仍难以置信。4月23日上午,张先生在巴城巴人广场附近扫描共享单车二维码后,按照要求立即支付了99元,却发现扫描的并非是共享单车的,而是被人刻意张贴的一个收款二维码,这99元自然被骗子收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使用共享单车,还不熟悉流程,哪知道被骗子利用了。”张先生很生气,随后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相关部门,也希望能引起市民注意。

  律师说法:属于诈骗行为 

  董海军:更换共享单车的二维码,通过用户误扫而进行电信诈骗,属于诈骗行为。轻者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予以行政处罚,重者可能构成《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

  

  乱搬乱放

  情形二 锁住单车 共享变私有 

  拜客单车巴中片区城市经理王泽君介绍,目前巴城共享单车近3000辆,通过最近的运营发现,部分市民为了方便自己,将单车上锁当私车用。巡查人员发现后,只能找到市民,让他打开锁。市民杨先生说,在江北一居民小区内,他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共享单车,重要的是共享,怎么能锁住一个人用?”

  律师说法:侵犯供应商财产权 

  董海军: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导致他人无法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同时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虽然涉及金额较小,无法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是其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共享单车其实质为自行车租赁,给单车上锁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共享单车公司的收益权,也属于合同法上违约行为。

  情形三 私藏共享单车 

  近日,不少网友向记者爆料,一些市民将单车藏在居民小区里或者自己家里,独自使用。王泽君介绍,巡查人员发现还有一部分市民只图个人方便,将共享单骑到比较偏远的地点,却不将其停回指定停放点位。

  律师说法:或涉嫌盗窃 

  董海军:私藏共享单车有两种情况,第一,使用者用完之后不予归还,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涉嫌《刑法》里的侵占罪;第二,没有使用,只是在路边偶然看到或者别有用心带走,这就可能涉嫌盗窃罪。当一个人破坏了二维码、数码锁等,使公司失去了所有权、收益权等控制权,构成盗窃行为,数额较小时,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盗窃行为,进行治安处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违法时,构成盗窃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财物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犯罪。

  链接:工作人员全天候巡查共享单车 

  (一):坏车是怎么被发现的? 

  拜客单车公司在巴中目前有10余名工作人员,通过后台对坏车进行精准定位以及不定时巡查,派线下人员进行回收和维修,找出对单车需求量大的区域,进行车辆的再投放。

  (二)乱停的单车是谁摆放整齐的? 

  巡查人员每天通过步行和骑行两种方式,对城区内的共享单车进行巡检,发现摆放位置不当的,就将车辆整理整齐。若巡查人员发现共享单车停放在小区内被市民私藏或者被锁,就会立即解锁,投放到相关的点位。

  (三)如何寻找藏在居民楼里的单车? 

  根据共享单车里的定位功能,巡查人员确定大的方位后,再进入小区或者居民楼寻找该车,然后解锁,投放到共享单车的点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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