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记诚实守信好人洪高瞻

来源: 巴中日报  时间: 2020-07-27 11:46:40
  “当我们在悲愤、难过、求助无望时,是你帮我们讨回了公道,兑现了工资,给了我们幸福的欢笑。”这封民工送来的感谢信,说的是发生在2014年春节前夕的一件事。临近春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国家创业培训讲师洪高瞻带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某建筑单位拖欠280余名民工工资215万元。经过多方奔走、反复协调,农民工如数领到“过年钱”。
 
  洪高瞻在劳动监察战线上一干就是几十年,先后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等。
 
  出实招办实事

  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在巴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一面锦旗上写着“依法护老,情深意长”八个字。这是一位老人送的。说起洪高瞻,送旗的老人激动不已。
 
  这位老人在乡镇农机站工作37年,未领到退休金,2002年以来一直上访。2014年4月30日,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待他的正是洪高瞻。洪高瞻说:“这个问题我会尽最大努力查清楚,随时跟你沟通。”
 
  随后,洪高瞻带领同事深入老人所工作过的乡镇了解情况,到区农机局、人社局等部门查找档案文书。通过2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全面核实了老人的参工、转正、定级、参保、退休等文件,根据事实依据,督促有关部门按国家政策为老人办理了退休,老人终于领到了退休养老金。
 
  为让广大在外务工的农民工了解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洪高瞻带领团队通过举办培训和送法进单位、进社区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农民工集中的地方设立维权告示牌等方式,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法律意识。
 
  清正廉明

  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不接受用人单位赠送的礼金;不参加由被检查单位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不在被检查单位就餐;不到用人单位报销个人费用;不私自使用被检查单位的车辆及通讯设备。”这是洪高瞻任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时制定的“五不”准则。一直以来,他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更以此来告诫同事,他说:“身正,执法才有底气!被执法者才会服气!”
 
  2015年10月,在某高速路务工的80多名农民工投诉承建方拖欠他们工资60多万元。得知实情后,他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展开催讨工作,而承建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诿,还托人说情送礼。洪高瞻义正词严地告诉企业负责人:“找借口不是理由,说情送礼别来,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我绝不答应!”经过多次调解,承建方最后通过借款予以兑现支付。
 
  一路风尘走,两袖清风干。对党忠诚,对事业和人民热爱,是洪高瞻的生活写照,他用一言一行诠释了“共产党员”的深刻含义。(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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